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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治净化互联网诊疗环境

时间:2024-11-05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网上诊疗绝非法外之地,只有在相关部门、平台以及广大患者的严格监管之下,依法依规运营,切实回归医疗本质,真正守护患者健康,网上诊疗才能健康发展、平稳前行。

  “吃了一个月的药,竟白吃了。”43岁的张某腿部出现红点,伴随轻度瘙痒。随后,他在某医疗平台上花费19.9元,预约了皮肤科副主任医师的在线诊疗,并根据医嘱服用了药物。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症状并未见好转。随后,张某前往当地一家皮肤病专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毛囊周角化病,这与之前被诊断为皮肤过敏大相径庭。

  当前,上网查询病因、网络问诊已成为打破传统医疗模式的新趋势。人们只需轻触手机屏幕,即可连线远方的医生,享受便捷且专业的诊疗服务。这一就诊方式正日益受到广大患者的青睐。诚然,互联网诊疗为患者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其中也隐藏着诸多诊疗乱象。例如,平台医生信息不实,资质难以核实;部分平台的医生在没有患者处方、病历或检查报告的情况下,直接开具药物;更有“网红医生”进行不规范及误导性营销,推销保健品等。针对这些现象,亟需多方携手,共同整治,净化互联网诊疗环境。

  首先,平台主体责任需进一步细化和夯实。根据2018年实施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并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因此,平台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对入驻医生进行资质审核,并监督和规范其诊疗行为。

  其次,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网上诊疗的监管力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机关、执业登记机关应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监管体系,既要对医生进行监管,也要对平台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互联网诊疗不成为监管的“盲区”。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网上诊疗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药学服务等工作,并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就诊患者、诊疗医生、电子处方”等信息可查询、可追溯,以有效遏制网上诊疗乱象。

  同时,消费者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互联网诊疗的患者应具备一定的医疗常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自己被误导或欺骗,应坚决说“不”,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上诊疗是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新事物,但网上诊疗绝非法外之地。只有在相关部门、平台以及广大患者的严格监管之下,依法依规运营,切实回归医疗本质,真正守护患者健康,网上诊疗才能健康发展、平稳前行。

  

  (编辑:马慧彬)


原文链接:https://wxb.xzdw.gov.cn/wlzl/202410/t20241030_5214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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