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电信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电信法治 > 正文

我国拟修法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

时间:2024-12-24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21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

  草案二审稿明确,科普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新增规定,有关单位和组织“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科普活动”“每年9月为全国科普月”。

  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部署实施新技术领域重大科技任务,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普,保障公众知情权,增进公众理解、认同和支持。

  草案二审稿规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布的科普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科学性,不得有虚假错误的内容。

  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加强对科普信息发布和传播的监测与评估。对传播范围广、社会危害大的虚假错误信息,科学技术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予以澄清和纠正。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传播虚假错误信息的,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记者 梁晓辉 李京泽)

  

  (编辑:马慧彬)


原文链接:https://wxb.xzdw.gov.cn/wlzl/202412/t20241222_53606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电信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