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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与高中生共话网络犯罪预防

时间:2024-12-1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同学们现在的学习生活都离不开网络,你们要知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我们既要远离网络伤害,也要防范网络违法犯罪。”

  “同学们作为网络空间的‘原住民’,更要有主人翁意识,做网络法治的参与者、网络秩序的守护者、网络空间的建设者。”

  …………

  近日,上海市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未来——大检察官进校园”活动。二级大检察官,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上海中学法治副校长陈勇以“与法同行,共筑网络强国梦”为主题,为近千名高中生讲授法治课,并与学生们开展互动交流。

  授课中,陈勇从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展开,介绍了上海市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办理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指明了诈骗、性侵、泄露隐私等网络世界存在的各种风险,强调未成年人要远离网络暴力、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等网络违法犯罪,自觉提升网络素养、维护社会和谐、参与网络强国建设。

  “我听说了一种‘套娃式赚钱’的方式,就是在朋友圈宣称自己有‘来钱快的套路’,通过告诉下一个人上述方法‘赚会费’。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如果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账号后又后悔了,主动去公安机关报案,可以不受处罚吗?”

  面对同学们的踊跃提问,陈勇分析了诈骗、传授犯罪方法、传销等犯罪类型的构成要件,解释了自首、共犯、犯罪中止等法律术语,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作了详细解答,并寄语同学们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思辨能力。

  

  (编辑:马慧彬)


原文链接:https://wxb.xzdw.gov.cn/wlzl/202412/t20241211_533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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