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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部分客货运平台沦为电诈取现工具

时间:2024-12-0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网信网

  紧急拦截运送涉诈现金的网约车,成功劝阻准备取现寄递的受害人,打掉跨省作案的“取现车队”……最近一段时间,多地公安部门连出重拳,严厉打击利用各类客货运平台实施的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了损失。

  近年来,随着我国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工作的纵深推进,电诈犯罪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然而,为逃避公安机关监管,诈骗分子不断翻新诈骗手法,出现“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的新套路:有的把网约车变成“运钞车”,让受害人叫网约车运送涉诈现金包裹到指定地点;有的诱导被害人去金店购买黄金,再安排专人“上门取金”;有的分工明确、团伙作案,形成一条跨省取现的犯罪链条……

  此类新套路的迷惑性、隐蔽性更强,不仅让不少群众上当受骗,而且因涉及从业人数众多的客货运平台公司,一些网约车司机、跑腿闪送等人员成为电诈“工具人”,给电诈治理工作带来新挑战。

  电诈套路虽层出不穷,但究其本质,都是企图以掩人耳目方式转移洗白涉诈财物,达到诈骗目的。电诈新套路盯上新兴客货运平台公司,暴露出相关行业管理仍存漏洞,包括安全查验措施流于形式、实名登记制度陷入空转、从业人员反诈意识不强。比如,有的网约车司机、跑腿人员认为自己只是帮别人送个货、跑个腿,不至于违法犯罪,而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电诈链条的一环。

  近日,公安部会同多部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并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惩戒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法律体系,为强力挤压涉诈黑灰产业链违法犯罪生存空间提供了有力武器。

  治理电诈犯罪,守牢群众钱袋子,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对各类客货运平台公司的监管不能缺位,相关平台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全面自查整改平台运营中的管理漏洞,严格落实安全查验措施、实名登记制度,切实堵塞行业漏洞,阻断犯罪链条。同时,反诈联动机制亟待完善,从警银联动拓展至快递、网约车等更多领域,通过高效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实现对新型电诈犯罪的快速响应和精准打击。还要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切实筑牢全民反诈的安全防线。(闵尊涛)


原文链接:http://www.caheb.gov.cn/system/2024/12/02/0303204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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