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电信法治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电信管理 > 正文

通过共享屏幕诈骗学生 警方揭秘诈骗新手法

时间:2024-11-05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近期,深圳市发生多起针对学生群体的共享屏幕诈骗案件。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发布预警,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能力。

  这些案件受害人基本是中学生,年龄12岁至18岁,起因都是在网络上进行购买或销售行为遭遇诈骗。

  警方揭秘共享屏幕诈骗手法“三步曲”:一是伪装身份,获取信任。诈骗分子通常会冒充公检法、银行、电商平台客服等身份,利用事先获取的个人信息编造理由,对受害者实施精准诈骗。他们会通过电话或网络聊天工具与受害者取得联系,以各种理由(如账户异常、涉嫌洗钱、商品质量问题等)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二是诱导下载共享屏幕软件。在获取受害者信任后,诈骗分子会诱导其下载具有屏幕共享功能的会议软件,如Zoom、Teams、腾讯会议、QQ、钉钉等。这些软件通常可以通过正规渠道下载,但诈骗分子往往会通过发送不明链接或二维码的方式诱导受害者下载。三是开启共享屏幕,窃取信息。诈骗分子会以指导操作、核实信息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开启屏幕共享功能。一旦屏幕共享开启,受害者手机上的所有信息(包括输入的密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等)都会同步显示到诈骗分子的设备上。诈骗分子会利用这些信息,迅速盗取受害者的钱财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

  警方提醒,正规机构或平台通常不会通过屏幕共享的方式核实信息或解决问题,如要求下载屏幕共享软件或开启共享屏幕功能时,应坚决拒绝。在购买商品或进行交易时,要选择正规、知名的平台或渠道,并坚持在平台内完成交易,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线下交易请求。一旦发现被骗,要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同时向相关平台举报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记者周科、陈宇轩)

  (编辑:旦增尼玛)


原文链接:https://wxb.xzdw.gov.cn/wlaq/zljg/202410/t20241025_5198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电信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xss_clean][xss_clean]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